一、采购说明 (一)招商范围 宿州分公司市区西二铺等3家委托加盟店其它渠道外包招商项目(第四轮)采购包1市区西二铺乡加盟店和采购包3灵璧县园亭路加盟店。 (二)招商合作期限: 本次招商其它渠道外包委托加盟店合作有效期生效日期统一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合作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9年1月31日,合作协议一年一签,根据经销商续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约。在合作有效期间若房屋租赁到期不再续租,合作协议自动提前解除,厅店进行优化处理。若合作有效期到期,新的委托加盟店招商结果未确定,将顺延至新的加盟商进驻营业为止。 (三)相关费用
参选保证金金额收取标准按照每个招商包 2 万元确定。参选保证金需在招商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选参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缴纳的参选保证金需在合作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因故放弃进驻,参选保证金不退还,该中选人后期不得参与宿州分公司招商。 本次厅店进驻商 所有业务 营销支撑费 均按照宿州移动社会渠道 营销支撑费标准的100%正常支付。厅店 合同期内按照移动公司管理考核及退出机制进行考核、奖励或淘汰退出机制。
口径说明:
同一招商包的业务量合并进行考核及扣罚。 以上任务值考核口径甲方可以根据甲方上级公司的通知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门店补贴积分规则变动等进行调整,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对于经销商未能按照承诺要求投入人力资源数量 和学历要求 ,按3000元/人/月扣罚,直至人力投入达到承诺人数 且满足承诺学历要求 。(要求应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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