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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无锡宜兴生产调度中心项目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无锡宜兴生产调度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8-19

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无锡宜兴生产调度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编号: YXS2022080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无锡宜兴生产调度中心项目 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宜行审投备 [2022]3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宜兴市新庄街道芳塍路东侧地块,北至规划用地,西至芳塍路,南至河道,东至河道。

2.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6887 平方米 , 其中地上 12640.6 平方米,地下 4246.4 平方米。地上 10 层(局部 11 层),建筑高度 51 米,一到三层单层建筑面积约 1800 平方米(主楼 1000 平方米,裙楼 800 平方米),四层到十层单层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 11 层单层建筑面积约 241 平方米。首层层高 5.1 米,二到七层单层层高 4.8 米,八到十层单层层高 3.9 米,十一层单层层高 4.2 米;地下一层,单层建筑面积约 4246.4 平方米,层高 5.4 米。主要功能包括通信调度指挥中心、网络视频集中监控中心、 5G 设备用房和物联网信息化展示厅、营业厅、业务支撑用房及配套辅助用房等。

2.3 招标范围: 包含土建工程(桩基工程、基坑与土方工程、建筑基础与主体、二次结构、外装饰等)、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与灭火系统、通风与防排烟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室外工程(地埋综合管线、室外沥青道路、发电机设备基础施工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 5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3 月 13 日。

2.5 合同估算价: 7850 万元 (含税)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 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4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日期前 6 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62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类似业绩合同价以施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3 申请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 2020 年 8 月 3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2 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3 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4 自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9 申请人 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系统;

4.3 资审文件每套售价 / 元。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 08 时 40 分。

5.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网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招标人视为受理。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 其它

8.1 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 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 请各申请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8.5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在网上公告 1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 南京市虎踞路 59 号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邵林虎

电 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 116 号二楼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金飞

电话: 025-66081201-815/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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